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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年度科研、育人、管理服务先进个人推荐办法

  • 作者:薛希洪
  • 发布时间:2022-01-10
  • 点击量:

                          青岛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年度科研、育人、管理服务先进个人推荐办法

为进一步激励我院广大教职工立足岗位,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建立教师荣誉体系,以榜样的力量激励广大师生牢记初心使命,担当作为,投身学院教育事业发展,加快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学院。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每年度进行科研、育人和管理服务先进个人推荐奖励。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学院在岗全体一线教职员工(院领导除外)。

推荐名额:科研先进个人3-4人,育人先进个人3-4人,管理服务先进个人1-2人。

二、推荐条件

(一)科研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1、爱岗敬业、追求卓越,注重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学术不端,成果知识产权无争议。

2、潜心学术创新,科研能力强,积极申报、承担各类科研课题,或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著作,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绩。

3、积极促进科研工作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支撑作用,指导研究生、本科生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或近三年指导研究生读博深造率高、获省级优秀成果奖或硕士学位论文等。

(二)育人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诚实守信,工作认真负责,勇挑重担、圆满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具有较强的引领示范作用。

2、为人师表,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成才,工作业绩突出,在学生中具有很高的声誉。

3、教风端正,严谨笃学,教学工作量饱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教学质量高,效果好,主讲课程在院内起到示范作用,近三年主讲课程被评为优质课程。

4、积极开展教学方法和教学改革研究,近三年主持校级及以上思政课程、教改课题、项目或发表高水平教改论文,获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三等奖等。

(三) 管理服务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1、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工作积极,责任心强。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较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3、管理思想先进,积极研究本职业务,提炼总结工作经验,工作效率高,有奉献精神,师生评价高。

三、组织程序

由各专业系(部门)负责人等提名,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通过的推荐人选学院给予表彰奖励。

                    化学化工学院

                   2021年12月27日

青岛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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