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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教学研究论文成果奖励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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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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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实施目的

为促进化学化工学院教学研究发展,激发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和创造性,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推动人才培养水平的提高,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教学研究论文成果奖励范围及标准

本办法所述的教学研究论文成果严格执行以青岛大学化学化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我院教师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发表在化学化工及化学教育相关领域的高质量期刊。

1、CSSCICSCD及北大核心收录的论文奖励0.6万元;

2、被中国期刊网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维普全文电子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美国化学文摘收录的论文奖励0.4万元;

3、其它被中国知网等数据库收录的论文,奖励0.3万元。

第三章 奖励流程

由论文第一作者提出申请,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学院将从学院经费中统筹安排专项资金进行资助。

专项经费采用就高原则,仅限用于报销符合财务规定的论文版面费,教学研究相关会务费、差旅费,教学资料查询费等。

本办法自202211日开始执行,试行期两年。

 

化学化工学院

202212


 


部分供参考的期刊目录

 

北大核心: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中国高教研究、中国大学教学、中国高教研究、实验技术与管理、实验室研究与探索、江苏高教、化学教育(中英文)、化学教学、天津师范大学学报(基础教育版)、教育科学研究、教育理论与实践

美国化学文摘(CA

大学化学、广州化工、山东化工、广东化工、安徽化工

中国知网:

高等理科教育、化工高等教育、化学工程与装备、实验科学与技术、实验室科学、大学教育、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高教学刊、黑龙江教育(理论与实践)、科教导刊、教师教育论坛、现代教育、教育探索、中学化学教学参考、化学教与学、山东教育

 

 

青岛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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