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 “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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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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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青岛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委员会文件

青大化院党字[2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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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 “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的通知》(鲁组办发〔2017〕38号)和校党委组织部相关工作要求,自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6月,依托“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在全院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开展 “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组织全院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在线学习、竞赛答题,以赛促学、以学促做,引导党员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请各党支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把组织开展学习竞赛活动纳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总体部署,加强对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学习培训;把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名支部党员,根据答题时间安排,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系统学习,积极参与答题,确保学习效果。

2、完善平台建设。本次竞赛以“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为基础,各党支部要以此为契机,统筹做好“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系统中数据信息的更新维护,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推广,“e支部”等各子系统的使用工作。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和参与答题的内容,可及时上传到“e支部”系统,学院将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反馈,对“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发布的党员参与竞赛活动的情况,进行通报。

三、奖励办法

1、评选“学习型党支部”。竞赛答题活动结束后,根据党支部总得分排名情况,对竞赛成绩前4名党支部授予 “学习型党支部”称号,并给予表彰奖励。

2、评选“学习标兵”与“学习先锋”。根据线上竞赛党员个人总得分排名情况,评选学生党员“学习标兵”4名、“学习先锋”8名,教工党员“学习标兵”6名、“学习先锋”12名,并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关于开展“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的通知(鲁组办发〔2017〕38号)

          中共青岛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委员会

              2017年12月13日

青岛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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