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暨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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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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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定于十二月份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暨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科学道德和良好学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学院环境

二、指导思想

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围绕“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树立科学道德和良好学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学院环境”的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促进党员干部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引导全体师生树立科研诚信意识,进一步提高学术道德和学风修养的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三、活动对象

全体师生员工

四、活动内容

1、召开宣传教育月活动动员会。

2、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教育活动。将宣传教育活动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起来,以专题报告会、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支部专题组织生活等形式,集中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

3、主题活动日。各党支部组织开展一次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央和上级最新精神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党日活动,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师党员廉洁从研从教,学生党员廉洁修身;各系(中心、室)开展以学习《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科技工作者道德行为自律规范》为主要内容的专题会议,强化教师立德树人意识,严守课堂纪律,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恪守道德品行底线;各团支部、各班级开展一次以“学术道德和廉洁诚信”为主题的团日、班会活动,激发学生自我教育功能,增强自律意识,确立严谨治学的品格。

4、警示教育。利用学院网站、教工微信群、学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每周围绕一个主题推出一期典型教育警示案例,利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

五、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团支部,各系(中心)要高度重视,围绕主题,紧密联系党员、教师、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学习实际,使教育内容和形式更加贴近实际,力求使宣传教育月活动真正收到效果。

2、各党支部、团支部,各系(中心)要及时做好学习、活动的记录及照片资料收集,认真撰写宣传教育月活动总结,请于12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报送学院党政办公室。

      中共青岛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

青岛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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