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扶持青年教师科研提升计划暂行规定
第一章 实施目的
为扶持青年教师积极开展科研工作,为年轻教师的学术成长和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学院拟对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予以每人1.5万元的一次性科研扶持资助。
第二章 申请条件及资助流程
一、申请人需同时满足如下四项申请条件:
1.申请当年,男性青年教师未满35周岁(含),女性青年教师未满40周岁(含)。
2.职称为副教授或以下,且未曾入选过青岛大学特聘教授三层次或以上层次。
3.近2年连续提交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申报书,但未能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
4.此前未曾获得化学化工学院扶持青年教师科研提升计划资助。
二、资助流程:
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者予以科研扶持经费资助。
第三章 经费使用及结项要求
学院将从学院经费中统筹安排专项资金进行资助。
研究经费仅限用于报销与研究课题相关的会议/差旅费(原则上此项不低于40%,含所指导研究生的会议/差旅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出版费等。
项目资助结束后,获资助教师需向学院提交一篇研究报告或受资助发表的高水平研究论文。
化学化工学院
2021-10-7